【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先后从泗阳县农村商业银行等五家银行申请贷款4750万、承兑汇票725万,并伙同其妻穆某某取现、转移财产等。泗阳县院对穆某某涉嫌骗取贷款罪案进行审查时发现,陈某涉嫌骗取贷款罪而公安机关未予提捕,遂对其纠正漏捕,并对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2名银行工作人员监督立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涉案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保证了司法的公正公平,维护了国家利益。2019年11月,该案入选江苏省检察院《省院典型案事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