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主题MV:检察青春力量
【光影·故事②】传递法治暖意 展现检察担当
检察办案故事汇 | 听检察官讲述案件背后的法与情
【3·8国际妇女节】给她的礼物
宿迁检察微信
沭阳检察微信
泗阳检察微信
泗洪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