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宿迁检察机关2024年度司法警察岗位练兵考核顺利结束
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实景实效
今天,把镜头转向“传说很卷的他们”
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理论测试和维修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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