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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她”回到暖阳下
2023-12-11 09:4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妈妈经常打电话关心我,爸爸每星期都叫我回去吃饭!我每月工资固定存一部分留着应急使用,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了,您放心!”冬日的阳光下,温暖的围巾包裹在小张的脖子上,她离开司法所的时候,转身对我甜甜地笑了。

  事情要从今年5月我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说起。20岁的小张采用事先盗取闺蜜家中的钥匙,趁对方家中无人,先后3次进入闺蜜家中偷得黄金项链、铂金饰品等首饰,价值近2万元,销赃得款约1.3万元。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可一诉了之。但我从讯问中得知,小张的父母前几年离异后,各自很快就组建了新家庭,并从此对她不闻不问。小张高中毕业后就独自租房居住,依靠打零工来养活自己,最终因交不起房租而偷了闺蜜家的财物。

  案件移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后,望着眼前这个故作坚强又不时流露出忐忑神情的姑娘,我分别给她的父母打了电话。不料,她的妈妈听说她犯事就立刻挂断了电话,爸爸听完后只顾一味地责怪她。我心里不是滋味,想着她的同龄人很多都在校园学习,或在家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却一人在外漂泊。我认为一诉了之解决不了小张的根本问题,法律应该打击犯罪,但是检察官不能机械办案。小张才20岁,她未来的路还很长,若单纯把案子起诉,她接受完惩处后继续过着无人管问的生活,那她会不会再一次犯罪?

  后来,我又多次分别打电话给小张的父母,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小张的爸爸来到检察院。我详细告知他关于小张的法律处理流程,并分析小张误入歧途的原因,建议他和前妻多关心小张,在生活和工作中多教育引导她。在办案过程中,小张也深刻认识到错误,希望我能给她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通过与小张父母的数次电话和面谈,他们一起帮助小张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6月25日,润州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张提起公诉,该案适用简易程序。6月29日,润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此,小张的案子尘埃落定,但是我的工作还没有结束。小张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我定期打电话给社矫工作人员询问她的情况,有时我也会在小张去司法所报到时去看看她。

  这个20岁的姑娘是我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当事人,曾经误入歧途的她正逐渐返回正轨,目前已与父母恢复了关系,过上了和同龄人一样的生活。也许这就是我检察官工作的意义,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尽力挽救迷途的“她”。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