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醉驾肇事,坐副驾的弟弟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哥哥有被逮捕的可能。双重打击之下,兄弟俩的父母如何承受?面对法理情的交织,检察机关怎么办案?且看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如何在情理法的碰撞中彰显法律的庄严与温度。
2017年9月16日深夜,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与道路右侧路牙石相撞,轿车副驾上的小武被甩出车外,后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时,车上共有3人,除19岁的小武外,还有小武的女友小美和哥哥小文。当民警找到小文和小美了解情况时,二人均称是小武开车发生的车祸。然而,在小武被送至医院抢救期间,小文却失踪了……
通过现场勘查,公安机关认为小文有交通肇事嫌疑。小文的父亲得知小文逃到了灌云县一个亲戚家中,遂打电话劝告小文留在原地等待民警到达。9月17日清晨,公安机关将小文抓获。小文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检测,小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原来,案发当晚,小文带着小武和小美在一家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小文不听劝阻,执意要自己开车,结果就发生了悲剧。“如果交警问你,你就说车子是小武开的,因为小武有意外保险,保险公司能赔偿。”事发后,小文向小美如此交代。小美刚开始听信了小文的话,但后来害怕作伪证要担责,也不想男友死后还背黑锅,最终说出了真相。
2017年10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批准逮捕小文。“正常情况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逃逸的,要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们一般倾向于批捕。但对于这样一起特殊案件,还应该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巨茂说。
6天后,该院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听取公安机关和当事人家属的意见,并向受邀列席的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我们就这两个孩子,如今,一个死了,一个被抓进去了,这让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呀……”突遭如此重创,小文、小武的父母悲痛欲绝。在这场交通事故中,他们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情绪平定后,他们表示谅解小文,请求变更小文的强制措施,并承诺一定认真管教小文。
“办案既要依法,也要考虑情理。不批捕小文能避免这个家庭遭受二次打击,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列席听证会的几名人大代表倾向于不捕小文。
听证会前,检察人员还了解到,小文、小武兄弟俩在父母的资助下刚刚投资养殖紫菜,尚未产生经济效益。现在弟弟死了,哥哥如果被批捕,很可能会造成更多经济损失,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小文在亲戚家等候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为自首。
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及本案的具体情节和特殊因素后,当日,连云区检察院对小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近日,小文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