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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你的“甜蜜恋人”,有可能是个“骗子”!
2020-09-15 15:50: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热恋中的俊男靓女们,如果你深爱着的伴侣轻轻地捧着你的脸颊,含情脉脉地看着你,然后发自肺腑地对你说:“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你是不是会感动地泪流满面,猛地扑到他(她)的怀中,贴在他(她)的胸口,面颊微红地告诉他(她):“原来君心似我心,你我白首不相离!”

  然而,不少热恋中的男女因为被爱情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失去了冷静思考的能力,导致现实中以恋爱为幌子骗财骗色的案例时有发生。

  案情介绍

  2018年初,刘某男(已婚)和夏某女相识,因为贪恋夏某的美貌,刘某遂谎称自己单身,且在经营着一家公司和一个超市,进而对夏某展开热烈的追求。在甜言蜜语的诱惑下,夏某答应和刘某交往。

  刘某在交往中得知夏某想要购置一套房产,遂吹嘘自己手中有抵账房,可以低价卖给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刘某让夏某先把“过户费”17000元转到账户。之后没过几天,刘某就拿了一本“房产证”给夏某,夏某看到他们约定的那套房子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更是对刘某深信不疑、感激涕零,觉得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如意郎君。

  没过多久,刘某又向夏某谎称自己缺少投资资金,请求夏某到银行贷点钱给他用。夏某二话不说,就以自己的名义,到某银行和某网贷公司办了六万元贷款给刘某使用。又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告诉夏某自己看中了一辆车,请求夏某帮其办理按揭手续。深陷爱情漩涡的夏某,再次以自己的名义帮刘某办理了车贷。

  接下来,财色双收的刘某开始玩失踪。然而,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夏某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直到她发现自己手里的“房产证”系伪造,那套房子根本不存在时才幡然醒悟。如梦初醒的夏某选择报警,不久刘某被抓获归案。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检察官提醒

  爱情和亲情一样,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所有的情感唯真才美。但在情感中要保持理智,为自己的真心、感情、安全和人生负责。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