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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质效办案硕果累累
2024-03-21 09:3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3年以来,宿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检察办案理念、方法、机制创新,以高质效办案,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年来,先后有35件案件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上级机关转发、批示22次,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表彰67项。

  创新理念,引领办案追求高质效。明确犯罪总量和犯罪率“双下降”刑检工作要求,推动市委平安办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电信网络诈骗、“醉驾型”危险驾驶等重点犯罪3年治理行动,做法获省检察院领导调研肯定。明确“保持规模、扩大影响”公益诉讼工作要求,在实现“4+11”个法定领域案件全覆盖的同时,突出民生领域案件办理效果,推动“空挂床位”骗医保、校外培训“无资质”、动物检疫“做样子”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13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历年最多。明确“七个依法”信访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接收、依法受理、依法办理、依法答复、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打击非法信访”。共办理信访案件560件,化解信访积案9件;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77件,首办化解率97.4%。

  创设“五无”办案新要求,用高标准推动办案高质效。建立无上诉、无申诉、无控告、无举报、无舆情“五无”案效果评价体系,并建立月通报制度,倒逼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和效果关,更好维护公平正义。2023年全市刑事案件上诉率1.82%,全省最低;刑事申诉率0.14%,从低到高全省第三;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投诉下降25%;未发生一起涉检负面舆情。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准确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相对不起诉公益服务考察等机制,促成轻伤害案件和解38件,提存赔偿保证金828万元,对150余人开展公益服务考察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创新机制,保障办案高质效。探索党委政法委领导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联动机制,明确重点领域、联合监督方式以及政法委挂牌、约谈、问责等重大监督事项。截至目前,已对1400余件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卷宗、接处警明细和法院执行案件开展监督。建立“1+N”办案机制,“1”即依法办理案件,“N”即发现关涉监督线索,机制运行以来,共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建议、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法律监督线索274条。深化刑事审判监督“三集中”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指引,组建专案组研判改判案件抗点,有力破解不愿不敢不会监督难题。2023年以来,已提出抗诉18件,其中二审抗诉13件、再审抗诉5件,实现二审、再审抗诉比例均衡化。

  建立乡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市人大、乡贤协会合作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执法与司法联动等协作机制,办理生态资源领域案件234件。联合市人社局出台《宿迁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起诉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网格长支持起诉联动机制,明确各乡镇、街道指定1名网格长,负责欠薪支持起诉、非诉调处等工作。2023年以来,已支持起诉209件,追讨欠薪639余万元。

  领导带头办案,示范高质效办案。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列明重大、敏感、新类型、疑难复杂等重点案件类别,建立案管部筛选、检察长指定分案机制,压实入额院领导“大难要新”要求。2023年以来,入额院领导主办或独任办理案件660件,无一负面清单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473件,占比71.67%。强调办案“亲历性”,建立入额院领导办案台账,对提讯提审、询问、制作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出庭公诉等关键环节,要求全过程留痕,定期开展内部评查,防止挂名办案、审核办案等现象。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