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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检先锋 | 李猛:知不足而奋进 望远山而力行
2024-03-20 11:05: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2023年3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猛在第九届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决赛中,以优异的成绩脱颖而出,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人如其名,李猛称得上宿迁检察战线的一员“猛将”。参加工作以来,他年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余件,两次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嘉奖一次,四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授予宿迁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部”“十佳公诉人”“泗洪县劳动模范”“泗洪县十佳杰出青年”“泗洪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件件办成铁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公诉人必须有一颗公心,跳出自己的情绪,着眼证据审查,精准指控犯罪,做到不枉不纵。”李猛坚持忠于法律和事实,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李猛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时,从现场勘验照片中一个掉落在地的门把手中发现案件疑点:被害人陈某声称被毁坏的价值3000余元的智能指纹防盗门,怎么会配备和普通门锁一样的门把手?李猛随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走访防盗门销售商,确认被害人陈某提供的销售票据由他人私自开出。据此,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受损物品价值进行重新鉴定,将受损物品价值由最初的近7000元,变更为1000元。因未达到入罪标准,最终公安机关撤销了对原案嫌疑人杨某的刑事立案,而“被害人”陈某也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立案侦查。该案也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关注每一个细节,弄清每一丝疑点,实现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李猛始终坚守的检察工作“生命线”。

  坚守办案一线,承办全县首例涉黑案件

  2019年4月,李猛接到办理全县首例涉黑案件的任务。鉴于此前没有办理过涉黑案件,没有系统的指导性案例,李猛专门通过内网收集资料并打印成册。在接下来的20天里,他和同事面对一保险柜的卷宗材料,反复研读、梳理、比对,摘录了10多万字的阅卷笔录,厘清了50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列了100多条取证意见。

  “办理涉黑案件,要求实事求是,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既要保证办案质量又要保证办案效率。”李猛说,那段时间,他和同事每天上午8点就开始看卷宗,下班后还要和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开会研究案情到深夜。

  2019年6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月,审查起诉;8月,提起公诉;10月,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月,公开宣判。至此,泗洪县首例涉黑案件全部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践行“如我在诉”,让司法为民更有温度

  在办理一起团伙盗伐林木案时,李猛发现,该案虽是多人团伙作案,但是参与者的动机和获利各不相同。7名林木工人受雇佣参与盗伐林木,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如果对7名林木工人提起公诉,是否能做到情理法的统一?

  带着问题,李猛和同事加班加点梳理各参与人涉及的盗伐数量,查明每个人的犯罪事实。在公开听证会上,他对7名从犯的行为进行了分析,阐述认定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案后的悔罪表现,以及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考察情况,建议对7名从犯从宽处理。最终,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认可对7名从犯作不起诉的建议。

  “刑罚是严厉的,但司法却是有温度的,作为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我认为检察官不仅是理性的,更要坚持将情理法有机结合。”李猛说。

  从全市公诉人“考核庭”三等奖,到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十佳公诉人,再到全省十佳公诉人,李猛一路披荆斩棘,用努力和汗水浇灌出一路鲜花盛放。问及下步打算时,李猛表示自己将“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他已经开启了挑战自己的新征程。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