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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2023-06-13 17:52: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6月13日,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戴真参加发布会,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其中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16人,提起公诉33件74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0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

  围绕聚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依法严惩老百姓身边的突出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行为,全链条打击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犯罪。推动与生态环境、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执法理念和司法尺度,形成打击合力。泗洪县检察院办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判赔生态损害赔偿金600余万元,得到法院支持。沭阳县检察院对某高新企业污染环境案启动合规整改,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精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在市人大支持下,启动黄河故道水环境保护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服务保障高质量建设黄河故道富民廊道。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办理非法占用公共空间、养殖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82件。泗阳县检察院兼顾富民增收和环境保护,办理13家粉丝加工微企排放污水、重金属超标案件,协调技术资金帮助改造。宿城区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基本农田抛荒。向党委、人大报送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助力黄河故道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牵头召集多家行政机关会签协作文件,为黄河故道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组织、制度保障。沭阳县检察院提请县委深改委审议通过混合型花木废弃物污染检察监督协同治理方案,守护美丽花乡。

  聚合多元协同治理,全市检察机关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支持、深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加强跨区域协同联动,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两级检察机关均主动提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政法委主要领导“出题”,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首选项,定期汇报公益诉讼答题工作动态。领导出题以来,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已办理了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130件。积极推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对2022年以来行政机关移送线索立案查办44件。泗洪县检察院联合安徽滁州明光市、蚌埠五河县检察院及三地河长制办公室签署《淮河、怀洪新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宿豫区检察院联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新沂市检察院建立骆马湖流域跨区划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配合机制,重大案件跨区划协作、跨流域办理机制逐渐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使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建设美丽宿迁作出更大贡献。

  答记者问: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原创性成果。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体现了对公益诉讼制度价值和实践效果的充分肯定,明确了公益诉讼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

  一是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理案件,激发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保护环境资源的能动性,提高行政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行动自觉。

  二是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追究环境破坏者的刑事责任,又同步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增加违法犯罪成本。

  三是建立与政府、法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以支持起诉、参与磋商等方式对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生态损害追偿的工作配合;加强与法院的沟通配合,提升司法质效。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