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杰介绍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关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2年9月5日至9月11日是第九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个人信息防护是网络安全的重要一环,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起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37件116人,其中涉及银行业9件、通信行业10件,以及房地产、网络平台等领域18件。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面临行业特性明显、人群针对性强、危害性比较大、多部门职责交叉或者职权定位不够明晰导致监管合力不足等四个问题。
在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以来,宿迁检察机关向有关行政机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法院支持公益损害赔偿金73.2万元,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规范使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办案中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检察职能融合履行。注重通过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打击犯罪、保护权利、促进监管、维护公益的多重价值目标。如宿豫区检察院办理陈某等1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二是注重从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治理。针对一些行业出于商业营销目的泄漏个人信息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公益诉讼个案办理推动行业规范治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治已病”到“治未病”的转变。如泗洪县检察院针对某通信公司代理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的情况,向该公司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客户个人信息保密管理。三是传递个人信息保护理念。邀请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听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强化检察机关内部衔接配合、构建司法、行政联合监管格局共同形成大保护工作格局,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作为公民个人来讲,可以从哪几个方面防范和保护个人信息?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双重追责、斩断个人信息买卖“黑”链条;溯源治理斩断营业厅中的“黑手”。吴杰副检察长还回答了记者问,并发布两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