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东窝子村,“苏鲁边界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揭牌成立,该基地是全省首个边界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基地由赣榆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班庄镇人民政府联合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检察院共同设立。
自2016年开始,李某等人在苏鲁两省交界处东窝子村西南角农田非法采矿持续时间长达2年多,到案发时,被盗采区域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山东境内地块面积约1.2万平方米、江苏境内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计开采安山岩矿石量为83.77万吨,总计价值人民币698万余元,经评估需环境修复费用70余万元。
经赣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年12月6日,赣榆区法院判处李某等人有期徒刑,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费用70余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后李某上诉,2020年9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3月19日,江苏省检察院、连云港市检察院、赣榆区检察院和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在矿坑宕口联合召开非法采矿案精准普法暨检察生态修复意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水利专家、镇村干部、当地村民等参加。经综合各方意见建议,最终确定把矿坑改造为蓄水池的修复方案。
在矿坑宕口设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是检察机关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服务保障苏鲁边界绿色发展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