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大学毕业后,我考进泗阳检察院工作,被分配到公诉科。在人们印象中,公诉人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是多么崇高而神圣。
起初我作为一名书记员,主要从事阅卷、文书草拟等辅助性工作,接触的都是一些盗抢、打架斗殴以及交通肇事等案件,这类案件一般定性无争议,案件来了以后提审结束就能写审查报告提起公诉了,法庭上并没有唇枪舌战的精彩抗辩,更多的是宣读各类拟好的文书,公诉人工作量更多体现在“劳务”的付出上。
而如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司法实务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当初的“劳务型”公诉人早已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现在若不学习新知,可能连最简单的案件也办不好了。埋头阅卷、提审、开庭虽然是公诉人的常态,但如若仅止于此,不仅会消磨和淡忘当初成为公诉人的初心,也会丧失办出精品案件的能力。
优秀公诉人是每一个检察官的追求,当然我也不例外。14年的工作中,我一直在努力,希望自己离优秀再近一点。曾经面对看不完的卷宗,有过倦怠;面对办案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有过迷茫;面对成长过程中的烦恼,有过徘徊。但鉴于公诉工作讲究厚积薄发,优秀也绝非一蹴而就。一路走来,我从书记员到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先后在公诉科、案管科、侦查监督科、第二检察部工作,承办过普通刑事案件,也承办过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这些实务经历助推我不断成长、不断成熟。通过不断地学习、思考、积累,如今在面对各种工作时,我至少不会过分焦虑。
研究案例可以快速提升办案能力。每一个案例需要用心去研读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自身法律素养不够扎实,隐藏在案件中的问题就不容易被发现,或者虽然被发现,自己却没有能力去解决,这应该是作为一个承办人最痛苦的事情了,也是每一个公诉人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的事情。
之前我在办案中发现,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仅规定了一个量刑档次,都是三年以下,且无《量刑规范化》予以指导此类案件的具体量刑。我承办的一个案件中嫌疑人帮助支付结算的金额已经超过一亿元,我开始提出的二年两个月的量刑建议没有获得嫌疑人认可,嫌疑人让我说出这个刑期是怎么计算的,我竟一时语塞,因为的确没有一个参考标准。随后我便从网上检索同类案例的判决,恰巧发现了一件非常类似的案例,于是我就拿来参考研究,以此方法增强判决的说服力。
这种案例检索是我日常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近年来,两高发布的各种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都是作为公诉人必须去深入学习和研究的内容,这些案例中蕴含着很多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的东西,研究它们有助于增加办案经验值。
带着问题办案是另一个提升办案能力的捷径。因日常案件多,绝大部分时间都被办案占据,很少有专门时间用来学习。但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变化也在不断更新,公诉人如果不能及时学习跟进,在遇到相关案件时就很难处理好,所以学习是必要的。
我喜欢通过案件来找学习点。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我习惯去梳理问题,找准问题后再有针对性地集中找资料学习,当然咨询身边经验丰富的同事、同学,甚至与辩护人探讨都是学习的方式,这样带着问题去办案会让你收获良多。
灵活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学习。由于长年的工作习惯,我已分不清自己喜欢刷法律新闻是兴趣还是思维定势了。仔细想想这种习惯对于及时了解法律热点、学习最新的法律知识不失为一种捷径。只要有空闲时间,我喜欢刷各种网络媒体,只要遇到与我办案有关的新闻或者热点案例,我都会多看两眼。也得益于这种碎片化的学习习惯,在遇到很多疑难复杂案件时,我一般都能及时找到相关理论和实务界的观点作为办案参考。
优秀公诉人绝不仅仅是竞赛比出来的,而应该是大量鲜活的案件喂出来的。因为真正的案件不是考题,一旦出错将无法挽回。
学而后知不足,然后奋起补之,谓之“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