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检察院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84 %;公务接待费支出14.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97万元, 完成预算的54.2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费用降低。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王鹏、汤成军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出国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9.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一辆执法执勤车。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更新执法执勤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3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检务保障任务重,年初预算基数低,检务车辆在年初预算中未作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保险、维护保养支出。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92万元,完成预算的51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单位来宿办公、办案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898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单位来宿办公、办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