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岚
宿豫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就提高案件质量结合办案,从事刑检业务12年的我,谈谈自己的几点感悟。
理念先行
我是2010年10月进入公诉科,开始了刑检办案,当时有幸拜读了苏州王勇在苏州公诉(内网)上推荐的一篇文章,台北地区检察署公诉组张熙怀主任检察官所写的《公诉精神》,文中所述的十八种公诉精神,刚开始读的时候,被其中种种精神所震撼,算是埋下了种子,虽然自己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但在实际办案中不自觉向这方面靠近,特别是在第二检察部那几年每每拿出研读,觉得字字珠玑,每句话都感同身受,虽然自己在办案中也做不到其中一两点,但给在迷茫中的我赋予无穷力量,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无数加班的夜晚。
强化基本功
我在正式办理案件之前,经过五年反贪局内勤的锻炼,有了书记员的基本功,比如与承办人提审时记录的能力,知道承办人问哪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就是构罪的重点,也是将来嫌疑人可能翻供的点;同时在讨论案件时,自己作记录,通过他人的发言知道从不同角度去看待问题,汇报案件时,知道如何简单快速说清案件重点,需要解决的关键点。
在刚到公诉时,虽然独立办理案件,但实行集体讨论制,且起诉书和审结报告都是要经过二审制的,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案件一汇报就可能暴露出问题,科长再给予指导,不断完善案件质量。
在目前现有体制下,强烈建议对于检察官助理一定要经过基础锻炼,员额一定要舍得带着助理一起提审、一起开庭,强化基本功。
学习为强
这几年来院里给每个部门采购的书不少,但从我自身来讲,只有在办案中用到,才会主动去翻看这些书,其他时候,这些书只是静静躺在书柜里,没有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如今越发感觉到学习培训的珍贵性,且不说外出学习的内容是否贴合岗位工作,但出去学习之后,脱离繁琐的工作、家庭的负累,能有时间和心情专门读自己想看的书,这种机会真的来之不易。
建议院里可以常态化开展读书沙龙活动,将各自在书中看到的知识与大家分享,也不失快速学习的一种新方式。
注重审查报告的撰写
审查报告是承办人办案过程中的苦与乐、爱与恨,是一面镜子,既能折射出我们的能力和水平,也体现了我们的理念和价值观,是出庭支持公诉的灵魂。凡有公诉人业务比赛,审查报告都是核心中的核心,可谓得审查报告者得天下,可见审查报告对提升案件质量有多重要。
在审查报告撰写中要倾注大量的精力,将证据融化于心,真正吃透证据,辩护人提出什么观点,立马能想到证据和法律规定是什么,就能在庭审中掌握主动权。
我办理的一起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开庭过程中被告人突然提出调查机关有非法取证行为,当庭伸出右手指的残疾系刑讯逼供所致,面对此种情形我当庭提交本院与被告人的三次谈话均未提出有刑讯逼供行为、要求法庭播放在调查阶段的二十二次供述全程录音录像中被告人签字的视频,并当庭提交被告人入所的体检报告,之所以在短时间内给予回应,正是源于自已在庭前对二十二次供述全程录音录像仔细核实,最终合议庭采信了被告人二十二次的有罪供述。
看十遍,不如干一遍,勤于实践才能学到法律真知,才能在法律道路上走得更远,如何提高案件质量,就一个字“干”,不把办案当作负担,而将办案当作自己可以获得独立锻炼的机会,你就会发现公诉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