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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全面启动
2021-04-12 16:58: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乡贤智慧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创优,3月30日,全市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正式启动。

  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王益,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市乡贤协会顾问华志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加云,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副主任、市乡贤协会副秘书长徐继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杰,市、县两级政协办、检察院、乡贤协会的有关同志,以及全市乡贤观察员代表参加启动式。

  ▪启动仪式

  市乡贤协会秘书长周朝明主持启动仪式。华志明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他说,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政协、检察院、乡贤协会等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将乡贤公益诉讼观察这一彰显改革精神、具有宿迁特色的创新工作做好。二要明确要求,找准前进方向。从品牌化、实效性、常态化等三个方面推进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工作。三要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有力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王益,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市乡贤协会顾问华志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加云,共同按动水晶球。

  沭阳县政协副主席唐军玉、宿豫区检察院检察长许兴军、宿城区乡贤观察员王凌作表态发言。

  启动仪式后,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戴真对公益观察员进行业务培训。

  ▪背景介绍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不断推进,公益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广大乡贤作为基层群众的优秀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公益诉讼,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是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时代需要

  检察公益诉讼目标事关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的具体体现。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过程中,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乡贤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为地方党委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意见建议的重要载体。

  是市委改革创新理念的重要体现

  市委书记王昊在全市改革创新大会上要求迅速掀起新一轮改革创新热潮。在这样的背景下,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设生态大公园”为目标,以“创新公益诉讼参与方式、增强公益诉讼社会效益”为着力点,公益诉讼乡贤观察员制度应运而生。

  是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实践需要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四年多的时间,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法履职,积极探索,办理了一批效果好、影响大的公益诉讼案件。但线索来源渠道不够畅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乡贤参与公益诉讼工作能够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保障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基本内容

  市政协与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意见(试行)》,其中包括宿迁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规则、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检察官联席指导公益诉讼观察员工作制度。

  一是组建专门工作队

  由检察院选聘优秀乡贤为公益诉讼观察员,颁发聘书并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

  二是列明巡查清单

  按要求对辖区内的重要生态环境、公共资源进行登记,形成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巡查点清单,为每名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安排3个左右巡查点。

  三是建立公益巡查信息库

  建立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名册及巡查点档案库,为每名观察员配备工作手册,建立工作微信群以“1 +N”的方式由1名检察官指导若干名乡贤观察员开展工作。

  目前,泗阳县院聘任的首批乡贤已在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向有关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有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表示依法履职、积极整改。

  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将群众力量凝聚在乡贤周围,让公益诉讼线索向乡贤集聚,并通过乡贤这一纽带将公益保护理念传递到基层一线,形成协同治理效能,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让乡贤公益诉讼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焕发蓬勃的优势和能量,谱写公益诉讼工作新篇章。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