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20年,第六检察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树立共赢理念,多元履职、精准监督,为促进宿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2020,我们凝聚共识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地方立法“力挺”检察公益诉讼。
沭阳县检察院建成生态修复法治基地,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教育局等8家单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检察监督协同发展机制实施方案》。
泗洪县检察院与安徽省五河县检察院会签《“两河一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与县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宿城区检察院联合新沂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骆马湖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与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会签《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推进点位长制、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泗阳县检察院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
统筹全市办案力量,构建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办案模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宿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快速检测实验室,常态化开展业务实训。
2020,我们关注民生民利
守护健康权益
打好防疫战
市检察院积极响应配合市委防疫部署,出台《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在关键时期履职尽责,重点加强对野生动物不法养殖交易、卫生医疗用品安全等管理工作。
泗洪县检察院发出工作提醒函,促成行政机关从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经营利用两个环节做好排查、处置工作,依法查处销售虎纹蛙商户2家,与野生动物养殖企业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承诺书》19份,从源头上遏制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宿豫区检察院针对销售假冒伪劣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情况,依法督促执法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促进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规范。
规范市场经济环境
助力复工复产
泗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校园周边书店销售盗版图书案件中,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4家单位召开“扫黄打非”专项会议,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盗版图书打击。
沭阳县检察院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经与职能部门协商,要求企业采取分阶段整改的方式解决问题,在降低对企业生产影响的同时恢复环境。
投身污染防治攻坚
共建绿色美好家园
泗洪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两湖”退捕禁捕等重大决策部署,向环保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7家单位联合开展网箱养鱼专项清理,共清理网箱22个,拔除栈桩150根,清除鱼簖2个。
宿城区检察院针对建筑工地施工企业扬尘管控不到位、裸土覆盖不当、围挡缺失等妨害大气污染防治行为,依法制发《公益诉讼风险提示函》,督促工地安装38台雾炮车,增用17辆洒水车,覆盖裸土88余万平方米,新增围挡17千米。会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扬尘防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沭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农药废弃包装物随意处置、导致农田污染的事件,建议相关部门和11家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改善农居生活环境。
宿城区检察院针对“清理农用地垃圾”专项活动中发现的农用地被非法倾倒垃圾、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污染土壤等问题,与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制定协作、修复方案,共清理垃圾1200余吨。
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维护公共安全
通过听证、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助推行政机关合力解决“烦心事”。泗阳县检察院针对桥梁“失管失养”、人车混行影响安全现象,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制定桥梁养护管理方案和道路改造,帮助62座桥梁找到“主人”,整改后有关路段人车分道,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沭阳县检察院针对老旧小区太阳能年久失修坠落事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对全县39120台太阳能热水器摸排清底,对5682台太阳能热水器加固拆除,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2020,我们开拓创新
破短板、补弱项,积极开拓案源、提升质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违法监督办结数、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均进入全省前列,实现行政诉讼监督“业务全覆盖”。打破零和思维,寻找利益平衡点,实现行政争议化解“数据全消白”,泗洪县检察院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省院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回望这一年
我们倡导多元合作,
将“单兵作战”变为“集团作战”
我们勇于探索新领域
从“答难题”到“解新题”
我们实现穿透式监督
将“矛盾重重”变为“其乐融融
我们将继续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全面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为服务“六增 六强”、促进新发展阶段宿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