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入额领导干部成为办案行家里手
2018-03-16 10:22: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徐盈雁
    “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出现在最高检工作报告第12页的这句话,全国人大代表、贵州财经大学管理科学学院常务副院长黄东兵认为,检察机关这一举措,与很多高校要求博士生导师给本科生上课的规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让领导干部既成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又做好业务上的组织管理工作,值得肯定。”
  为推动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贵州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司法办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的方式、类型和数量,使检察长直接办案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检察权运行方式。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几乎各省级检察院均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领导干部要带头办案。比如,江苏省检察院制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对入额后的院领导办案提出具体要求;辽宁省检察院制定了《辽宁省检察机关关于员额内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员额内领导干部的范围以及办案考核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黄东兵看来,“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亮点既在于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还在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领导干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说明带头办案不是走个过场,而是动真格了”。
  编辑:臧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