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新型司法办案组织、按照权力清单严格依法办案,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体现,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
黎霞说,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就要求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自己对案件作出的决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权力清单,厘清了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职权,使得办案者有权力,也有责任去拒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黎霞表示。
黎霞还表示,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对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所办案件,更多的是进行复核,起到的是监督制约作用,督促办案检察官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守住内心公平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