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与“社会能人”身份切换自如,面不改色大胆行骗。2024年8月16日,经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23年6月,承接工程的家辉(化名)在某交友平台认识了一个高中女生“徐曼”并开始聊天。家辉感觉虽然对方年纪小,但两人还是聊得比较投机。
“家里管得严,零花钱不够……”
“明天要和同学聚餐,能转点钱给我吗?”
“最近身体不舒服,想去医院看看,又要花钱了,唉……”
因对方是学生没有收入,且金额不大,家辉每次都满足其要求,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徐曼转账近4万元。
通过一段时间接触,两人渐渐熟络了,2023年10月,徐曼提起自己姐夫在某大型国企“有人脉”,还帮助自己表哥承包了一部分工程。家辉见状便问能否也通过其姐夫的关系帮自己承包一些工程。徐曼说自己是学生不熟悉具体情况不便参与,但可以把姐夫的微信直接推给家辉。
就这样,家辉加上了“徐曼姐夫”的微信。姐夫说,公司中标了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可以将一部分分包给家辉,但要拿到项目需向领导送礼以打点关系。2023年11月的一天,姐夫提出要5万元现金送给公司领导,为表诚意,家辉不仅按其要求给了相应现金,还额外主动给了10条香烟和4瓶酒。过了几天,当家辉问起公司领导那边有什么说法时,姐夫说东西都已转交,一切顺利,12月份可以开工。
到了2023年12月初,姐夫又说总公司领导来巡查,需要继续送礼7万元,家辉随即如数奉上。几天之后,家辉打电话询问工程对接进度,对方依然告诉他情况顺利。
一开始,姐夫说的是2023年12月底开始施工,后来又改口为次年1月中旬,之后就开始推脱。今年1月31日,听说姐夫正在请公司领导吃晚饭,钱不够付,要求1500元应急,家辉仍对工程抱有最后的希望,就直接微信转账了。此后,见工程对接一直没有进展,家辉多次要求见面详谈,但对方始终拒绝,也从未带他和公司相关人员对接,家辉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急忙报警。
经查,所谓的“高三女生”根本不存在,与家辉相谈甚欢的“徐曼”,竟是中年男子王某某在交友平台虚构的身份。所谓“姐夫”也是由王某某假扮。“一人分饰两角”,王某某前后骗取家辉现金、香烟、酒等共计人民币近18万元。得手后,王某某将烟酒倒卖,与家辉给的现金一并用于偿还自己所欠贷款。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