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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并非稳赚不赔
2024-05-20 10:5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近年来,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小企业“出海”加入“跨境电商”行业已成为当下“风口”,加盟“跨境电商”也成了吸引投资者生财致富的重要选择。一些投资“小白”面对所谓的“低投入、高回报”的诱惑仓促加盟,然而收益却没有达到预期,从而引发纠纷,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跨境电商”加盟而引发纠纷的案例。

  2022年2月,原告孙某与被告某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跨境电商服务合同-加盟合作》一份,约定由孙某支付加盟授权及服务费用4.8万元,由某公司授权孙某在某公司经营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立店铺,允许孙某经营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并由某公司协助注册绑定境外收款账户、提供市场相关数据、市场分析和运营指导等。

  合作期间,孙某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立的店铺授权某公司代管,代管期间双方约定店铺年目标营业额40万元,并承诺保底完成目标营业额的70%以上;代管期间店铺平均收益低于25%时,某公司不抽取代管酬劳费用,并补齐收益至25%。

  一年后,孙某发现代管店铺亏损,认为某公司未完成约定的经营目标,要求某公司补齐经营收益,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孙某诉至姑苏法院,要求退还全部加盟授权及服务费用4.8万元。

  某公司则认为,他们已为孙某提供了注册店铺、选品、推广宣传、办理物流等服务,如其坚持解除合同,仅同意退还部分加盟服务费。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加盟合同,但对应退还加盟授权及服务费金额有所争议。

  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合同约定被告某公司代管原告孙某店铺期间的年营业额目标为40万元,被告承诺保底完成目标营业额的70%以上,而被告代管店铺第1年的实际营业额约为146727.52元,与年目标营业额40万元及被告承诺的保底营业额28万元均相去甚远,并且被告也未按约定将店铺的平均收益补齐至25%,其已明显构成重大违约,理应承担相应补齐收益的违约责任。结合被告代管店铺期间的实际盈亏情况,原告现仅要求被告退付4.8万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加盟合同解除,被告某公司退付原告孙某4.8万元。

  【法官说法】

  跨境电商虽然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但投资加盟仍要提高风险意识,在投资前做好对投资标的的“尽职调查”,不可轻信“画饼”。一旦达成了投资加盟协议,应重点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当对方出现违约或者合同目的显然无法实现时,应及时向相对方发出通知,同时就赔偿损失、投资款项退还等事项积极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纷。在当前“跨境电商”蓬勃发展期,平台服务方更应当诚信经营,依法向投资方披露影响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避免发生相关法律纠纷。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