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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检察公益诉讼获人大力挺
2020-08-06 11:2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臧宏年 姚媛媛 陈 颖

  今年6月29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三周年前夕,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全省率先以准立法的形式力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这标志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宿迁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上升为“人大决定”,举“全市之力”给予支持。

  “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行政机关在业务共研、线索移送、公益修复等协作机制上的配合,形成协同治理效能,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让公益诉讼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焕发出蓬勃的优势和能量。”宿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加云表示。

  “撞”上城市定位,为生态“撑腰”成为“第一”选择

  生态为归宿,创业求变迁。作为“苏北大公园”的宿迁,生态是立市之本,绿水青山是不可逾越的发展红线。

  公益诉讼,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公益”,而最大的公益,莫过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宿迁检察公益诉讼探索的“第一枪”就指向了破坏生态者!

  2018年4月2日,宿城区法院对被告某行政机关、第三人仲某怠于履行林业保护监管责任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宣判,除了被告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外,同时责令被告60日内对第三人仲某作出责令其补种被盗伐253棵杨树株数十倍树木的行政处理决定。

  该案是宿迁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后入选2019年度“全国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破坏林木还想跑!这个检察院告的好!”受邀观摩旁听的行政机关、代表委员、环保人士感觉大快人心,纷纷点赞。

  污染环境者承担刑事责任,且不能免除生态修复之责,从此在宿迁成为“定论”。

  泗阳县检察院在办理跨省倾倒800余吨印染污泥案中,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向12家外地企业追偿89万元用于污染物清除及环境修复费。

  公益诉讼护生态,这条路宿迁检察越走越宽——

  6月28日,宿城区法院在新沂市公安局水警大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宿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结束后,为最大限度发挥生态修复资金使用实效,专门组织了涉渔案件恢复性司法专场放流活动,在骆马湖增殖放流优质花鲢鱼苗100万尾,并在放流现场向沿湖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呼吁公众保护湖区生态。

  百万鱼苗入水,环保理念入心。将“生态”这个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的优势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予以保护,宿迁检察牢牢守着这条红线!

  “杠”上难点热点,探索创新成为特色之路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席卷而来,一场没有硝烟的大战打响!

  第一时间,宿迁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指导意见》,重点针对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鲜、肉类市场,餐饮场所、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环境卫生等七个重点领域开展公益保护,为疫情防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

  疫情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在参与疫情防控促进源头治理上发挥了检察力量。

  围绕公共利益保护,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五大领域外案件为“出发点”,不断筑牢公益诉讼“阵地”。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4件。涉及生态资源141件、食品药品75件、国有财产保护32件、其他领域106件。提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2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

  从策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保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传统热点难点领域,到危化品安全生产、公共设施场所安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范围,处处都有“检察蓝”的身影。

  “人大《决定》为公益诉讼明确了办案范围,我们将聚焦点从常规领域转向新增领域案件,不断优化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态。”宿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杰说。

  今年5月11日,在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沭阳县检察院一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入选典型案例。这份检察建议源于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因为辍学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并非个例。

  2019年6月,沭阳县检察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和部分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检察建议发出后,一场“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展开。2019年7月,沭阳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1号文件出台《沭阳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以上。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权,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新需求。”省人大代表、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教师朱漫丽表示。

  宿迁以改革创新闻名。同样,宿迁检察公益诉讼用创新与探索走出了一条特色公益诉讼之路,担起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职责。

  “+”上合力,合作共赢成为必然结果

  2019年6月,泗阳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境内国道以及省道沿线非法销售成品油活动十分猖獗。经调查核实,有非法加油点达30余个,安全隐患巨大,严重危害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泗阳县检察院通过全面调查核实,同时走访相关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并当面送达。同时,积极联络召开“圆桌会议”,共商解决对策,促成5家单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取缔了非法加油站、储油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点7个,查获危化品130余吨,行政拘留12人,罚款30余万元。此后,泗阳县检察院还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一检查全县40家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核查全县26家加油站销售台账。

  公益诉讼是各项检察工作中更带有主动性的职能。但是,公益诉讼无法仅仅依靠检察机关妥善解决,需要和其他机关一起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多次专题督办公益诉讼工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联合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联合签发《关于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试行意见》,健全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规定……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过程中,宿迁不断探索建立相应的外部衔接机制。

  当检察公益诉讼加上了“支持”与“加强”,共赢就成为必然结果。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