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介绍卖淫案移送审查起诉时仅认定非法获利600元,这与犯罪嫌疑人已从事数月介绍卖淫获利明显不符合常理。带着疑问,检察官在犯罪嫌疑人纷繁的交易记录中深挖细查,最终确定近十万元的犯罪数额,被告人获刑超五年。
会赚钱的“电商”女友
在小明(化名)的眼里,自己的女朋友小丽(化名)是个电商达人。同居以来,自称从事电商工作的女友每天不出门,抱着手机就能赚到钱,有时晚上还同时操作两部手机显得特别忙,但偶尔他也会有疑惑,“从来没看她打开什么电商应用软件”。觉得婚前过多追问对方工作不太合适,小明也就没在意。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了门他才知道,小丽所谓的电商工作竟是介绍卖淫。
原来,没有正经职业的小丽闲暇时沉迷于各种网络聊天,渐渐了解到一种通过网络介绍卖淫的运作模式。嫖客通过网络联系到所谓的“键盘手”,在商谈好嫖资后,“键盘手”将嫖客的位置、电话、嫖资信息发送给嫖客所在地的代理人,再由代理人将上述信息推送给当地的卖淫人员,卖淫人员根据指令到相应位置与嫖客进行性交易。事成之后,三方按比例分成,通常键盘手拿走一半的嫖资,地方代理人每单分得60-80元,剩下的给卖淫人员。在佣金的诱惑下,从2023年3月起,小丽决定充当地方代理人的角色,相继在网上找到数名“键盘手”并招募了三名卖淫女子做起了这种“兼职”。
三个月非法获利仅600元?
2023年6月15日,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查获8起卖淫事实,并顺藤摸瓜将介绍人小丽抓获归案。
到案后,小丽虽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掌握的8起介绍卖淫事实,也供述“大概一共赚了两三万”。但是她为了逃避打击已经删除了之前的聊天记录,且对非法获利金额含混不清,多以“时间长记不清了”为由辩解。
经过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小丽先后8次为3名卖淫女介绍卖淫,非法获利600元并于2023年12月21日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将案件移送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卷宗后敏锐捕捉到其中隐藏的信息。男友小明证实女友“天天抱着手机不工作,但每个月都有钱花”;一名卖淫女子供述称“3月份开始就跟这小丽干这个……”;甚至小丽自己在第一次讯问时也供述“大概一共赚了两三万”。结合小丽的供述及相关人员证词,检察官认为小丽介绍卖淫已经有几个月时间,其非法获利应该远远不止600元。
涉案金额从600元增至近10万元
如何才能确定实际犯罪金额?“夜间500-800元左右的收款记录都是卖淫所得的嫖资”,卖淫女子的证言说明通过查明特定时间、特定对象、特定金额的资金交易记录足以确定小丽非法犯罪所得。
理清了侦查思路和取证方向后,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继续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筛查犯罪嫌疑人微信、支付宝交易明细,以此准确核实小丽非法所得金额,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果不其然,通过梳理150页小丽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资金流水后发现,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小丽涉案总额高达9.7万余元,与公安机关最初认定的600元差距巨大。
在查明犯罪事实后,2023年12月25日,检察机关以涉嫌介绍卖淫罪向法院对小丽提起公诉,认为其介绍卖淫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建议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检察机关还认为与小丽合作的“键盘手”亦涉嫌共同犯罪。2024年2月25日,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向公安机关制发了《补充移送起诉建议书》,要求对“键盘手”们追究刑事责任并补充移送起诉。
2024年4月2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介绍卖淫罪对小丽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