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对盗版图书的整治力度加大,治理图书盗版工作成效显著,线下盗版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在网络领域仍然存在大量盗版侵权行为。
相信不少人有过在网购平台上买到盗版图书的经历,许多人对网络书店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也都习以为常。殊不知,贩卖盗版图书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近日,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的被告人周某某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某无意间发现身边不少人在网上从事图书销售的生意,得知贩卖盗版图书成本低、利润高后,便萌生了贩卖盗版图书的想法。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周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明知上线张某等人销售的各类小说、课外读物等图书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发行,仍多次予以采购,累计采购额人民币1000余万元。被告人周某某先后在某网购平台开设5家店铺销售上述图书,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大部分盗版图书为了节省成本,使用的纸张、油墨、胶水不过关,会危害读者身体健康,有些盗版图书印刷不够清晰,排版不够整齐,容易造成读者视觉疲劳,进而影响视力健康;特别是教辅图书,一旦出现错别字、病句,可能影响孩子的阅读和认知。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严重侵害著作权人和出版单位的权利,优秀作品得不到版权的保护,破坏了出版行业的正常发展。
作为图书经营者,一定要遵纪守法,从正规渠道购入正版书籍,不要仅以低价去吸引消费者,盗版侵权的违法成本高昂,为金钱利益使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作为消费者,应坚决抵制盗版图书,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如有发现贩卖盗版书籍的应及时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