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作为家政人员,服务对象大多是老人和小孩,本应具有更强的责任心,为被看护人提供悉心的照料、保护。然而,本案被告人鲍某某却以心情不好为由,多次虐待一个患有重度智力残疾的老人,家人通过监控发现后立即报警。
12月15日,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鲍某某虐待被看护人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鲍某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看护工作。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8日,被告人鲍某某经家政中介机构介绍,到被害人颜某某(女,63岁,一级智力残疾)家做保姆,负责全天候照看被害人颜某某的生活起居。2020年4月初至同年4月27日,被告人鲍某某明知被害人颜某某有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发泄对颜某某的不满,仍多次对其采用扇脸、拍打、踢腿、用拖把戳头等方式实施虐待。
检察机关认为,鲍某某对其负有看护职责的患病老人实施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庭审现场,检察机关邀请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以及家政行业代表等20余人参与旁听,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并就案件折射出的家政行业存在的问题呼吁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家政行业代表引起重视,严格家政行业市场准入、强化从业培训。
检察官提醒:“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每个人的家中都有老人,每个人也都会有老去的那天,孝亲敬老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负有看护职责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在职业要求及道德范围内尽己所能履行看管、照料、保护等职责。家庭成员也要从身体和精神上给予老年人照顾和慰藉。同时应加强对家政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从业者规范自身行为,共同守护老年人幸福美好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