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周某某、党某某等27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案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8日,被告人周某某利用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西安某民办高校考点负责人的身份,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工程专业)》三门考试试题偷拍,并以45万元价格出售给被告人党某某,被告人党某某分别以60万元、12万元价格将试题、答案分别出售给被告人方某某、郭某某。被告人方某某组织被告人张某甲等10人将购买的试题作出答案并进行编辑,将试题答案层层销售给下线被告人张某乙、邢某某等10人;被告人李某某以18万价格购买试题后,层层销售给被告人印某某、邢某某等5人。
该案涉及江苏、湖北等五省作弊考生一百二十余人,并造成考前试题、答案在网络扩散至二千余人,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犯社会秩序、侵犯考生合法权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党某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二十四万元至六千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决定对被告人周某某、袁某某等人依法宣告职业禁止或者禁止令。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