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即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控告、申诉、举报;负责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这一年,
他们坚持疫情防控与监督办案两手抓,为“平安宿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他们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他们坚持司法为民、躬身前行,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他们深耕主业,发挥巡回检察优势,守护好“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
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根据工作安排,第四检察部把线索核查工作摆在教育整顿的突出位置,完成大量线索核查任务,其中一条案件线索报省检察院后,由省检察院提起抗诉。以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稳步推动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专班,切实为教育整顿提供有力检察履职支撑。
守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巡回检察,保证巡回工作有条不紊。出台《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对洪泽湖监狱开展专门巡回检察,先后对沭阳、泗阳、泗洪县看守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有力推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监管执法规范到位,维护司法权威,捍卫社会公正。
组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察,切实保障新《社区矫正法》落实到位
能动监督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保障执行过程合法性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巡查145次,谈话308人次,提出书面纠正13件。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收到两份沭阳县公安局抄送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后,立即组织检察干警前往指居场所开展检察监督。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和专项检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履行责任,确保社区矫正执行工作规范化开展。
泗阳县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书面建议司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食品安全法制专题讲课和警示教育,督促其主动注销相关食品经营证照,严格遵守食品生产销售禁止令,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泗洪县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检察官的监督下,补种杨树苗1130颗,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此前,他们因破坏环境资源罪被判处刑罚,并承担补植苗木责任。为了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得到执行,泗洪县检察院与泗洪县司法局等四家单位签订《3.12“生态复绿管护”合作方案》,将“补植复绿”纳入社区矫正考察范围,并作为该类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民为本以公正司法赢民心
第四检察部充分行使检察监督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李某某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刑罚,判决生效后办案机关对该案扣押款物未作处置。刑满释放后,李某某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宿城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审查后向办案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多次与办案部门及当事人就该案违法所得数额认定及解决方案进行协调沟通,最终形成了各方均认可的解决方案,办案机关向李某某退还扣押款23万元。
围绕强制医疗解除难、费用保障难以及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宿豫籍强制医疗对象自2019年来拖欠经费得到全部解决,市委政法委以此解决方案为范本予以推广。宿豫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耀阳来到宿迁市第三医院调研强制医疗对象的治疗康复情况及生活状况。
以专业化建设打造过硬执法监督队伍
第四检察部积极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自侦办案、巡回检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精品案例培育等工作,通过以案带训,在办案中培养专业人才,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1名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宿迁市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其撰写的文章被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1名同志在宿迁市级机关“学党史、颂党恩、砺青春”党史学习分享会中荣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