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宿迁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担当作为。宿迁日报即日起,推出“检察·守护”系列报道,对宿迁检察工作进行报道。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宿迁检察机关紧绷责任之弦,拉满行动之弓,聚焦案件办理、深挖彻查、源头治理等关键环节,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6件233人,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31件350人,提起公诉涉黑涉恶案件27件328人。1个办案团队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办案团队,2名干警被省委政法委和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表彰,6名干警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个人。
重拳出击 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两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对专项斗争的统筹指导。贴合宿迁地区专项斗争工作实际,设立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全力攻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
强化机制建设,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实施意见》《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指导意见》等业务指导性文件10余份,确保专项斗争在规范化的轨道上推进。细化工作举措,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攻坚省以上挂牌督办案件,制定清案计划“挂图”作战,落实清案责任。2020年4月份,宿迁市检察机关率先在全省实现案件清结。
统筹检察力量,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两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指导侦查一体化,为案件高质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涉黑案件派员参办和跨地区调配检力,实现案件审查一体化,保障起诉质量。“好钢用在刀刃上”,对重大、敏感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以最强的公诉团队出庭指控犯罪,实现出庭公诉一体化,争取最佳的庭审效果。
深挖细查精准发力打伞破网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宿迁检察机关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创制要素化审查办案模式,提升案件办理系统性。制作《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办理要素核查表》,在案件审查和决策过程中对各要素层层把关,确保工作到位无遗漏案。共向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47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88条,该做法获江苏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同时,落实“两个坚持”,扩大审查战果。坚持全面讯问了解犯罪嫌疑人参与的犯罪事实及案件背后的关联信息,坚持对同一组织、同一地区、同一领域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关联审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建立“四个统一”机制,保障线索出入有迹可循。对保护伞线索“统一管理、统一移送、统一备案、统一跟踪”,及时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单位移送“保护伞”和涉黑恶线索。依法监督督促“打财断血”,提升打击效果。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等办案过程中,加强对涉案资金的核查,及时建议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治理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标本兼治
保驾护航社会安定
增强综治意识,参与组织建设。市检察院主动对专项斗争以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案态势和规律特点,并提出打击犯罪、铲除土壤的对策建议。宿迁两级未保委将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纳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并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全市检察机关与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联合排查村居两委人员、机关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记录1000余人次,甄别有犯罪前科、违法犯罪情形的70余人,助力政治生态清明。
致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依法办案时提出检察建议助力行业管理,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33份(其中涉黑案件中发出检察建议11份、涉恶案件中发出检察建议22份)。同时开展专项治理,制定非法金融专项治理、“扫黄打非”和“套路贷”虚假诉讼等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内外联动,形成打击合力。据悉,开展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3 件次,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就虚假诉讼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抗诉2件,就虚假诉讼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涉审判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监督4件。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宿迁检察机关充分彰显检察担当、展现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新一轮长效长治工作已扬帆起航,宿迁检察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宿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宿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殷勇表示。2021年,宿迁检察人将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在新征程中彰显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