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检察机关一定要适当延伸链条,履职中需要向前多走一点,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治理建议。”在2020年8月的一场授课中,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狄小华为宿迁检察机关提出这样的履职建议。
去年以来,宿迁检察机关把办案作为参与社会治理最主要的形式。通过办案,及时发现、深入调查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督促整改,有力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了社会稳定发展。
关注金融安全
守护群众“钱袋子”
近年来,“套路贷”“校园贷”等一系列非法金融活动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并不是首例,也不是个例。”去年,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徐建强在办理一起非法集资案时发现,该区先后出现了一批情节类似的案件,经分析认为,相关部门监管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是导致类似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2020年9月30日,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会议,并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金融监管部门立即与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84家相关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一企一册档案,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掌握金融企业经营实况。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老百姓“钱袋子”。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开展非法金融活动和“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受理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的监督案件23件,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支持起诉131件,制定《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工作协作的意见》,明确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相关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了群众财产安全。
关注校园安全
守护祖国未来
食品包装袋未标有生产日期、生熟食及厨具没有分开、未执行饭菜留样、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及其周边领域的各类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全社会关注。
“加油站的加油机距离学校围墙仅20余米,不符合安全标准。”2020年6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个加油站的加油设备未规范设置,对校园安全产生极大威胁。在深入调查后,该院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最终推动加油站搬迁易址,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加强疫情常态防控,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切实加强对疫情期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的权益保障》提示函,推动民政部门排查出1002名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并为他们发放困境补贴90余万元。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关注函17份,提醒做好校园性侵防护、线上教学规范、暑期安全、网络安全等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重点改革项目,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工作,研发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云平台,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去年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39件,共计343人,附条件不起诉65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的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事例,2件案件入选省人民检察院公告案例,1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关注信息安全
保护个人隐私
在网络信息快速传播的背景下,个人信息泄露不仅影响公民权益,还可能引发财产损失。
2020年,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时发现,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便向该公司发送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该公司专门研究整改方案,及时封堵漏洞,从根源上保护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在开展疫情常态防控工作中,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市人民检察院适时发出提醒函,建议市防疫部门明确8项具体举措,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和处置工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护墙。
2020年1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进一步为检察机关办理有关个人信息安全案件拓展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