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给了我信心,我一定会好好生活。”近日,张霞握住回访检察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时间回到2022年7月底,张霞所在银行的负责人严某和副主任朱某,以有位朋友需要完成银行贷款任务的名义,让张霞等人帮他们去其他银行做信用贷,完成绩效任务。张霞等人出于信任,也怕得罪领导,就同意了。
至2022年10月,张霞等人在严某和朱某的安排下,从多家银行办理了共150万元的分期贷款。当时严某承诺最迟2022年底会帮他们还清所有贷款。但直到2023年6月,张霞还有贷款本息总计88万余元未还清。严某和朱某此时更是翻脸不认账,找各种借口推脱,张霞无奈选择报警。
2023年12月8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严某、朱某审查起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霞因遭遇诈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系因案致困的困难妇女。且张霞家曾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属于“5+2”类困难妇女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救助对象。办案检察官向该院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该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完成司法救助金的审查、审批、发放流程。同时,检察机关跟其所在单位沟通协调,通过调整工作岗位和薪资待遇,弥补了张霞的部分损失;检察官和区妇联又多次通过面谈、电话对张霞开展心理疏导,安抚情绪,引导其走出被骗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自2022年3月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检察机关、妇联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迅速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2023年以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42件,有效救助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人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