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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棵草莓苗被盗挖之后
2024-06-13 10:3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我们改良了种植方法,调整了栽植深度,优化了缓苗期给水管理,如今栽植下去的苗都成活了……”日前,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某村草莓种植户王星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这样说。

  近日,淮阴区检察院对合伙盗窃的王星等4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动起了歪脑筋

  2023年3月,王星与丈夫开始在淮阴区种植草莓,一起从事种植的还有王星的姐姐和姐夫。刚开始种植,他们就遇到了难题,承包地上的草莓苗陆续死掉,反复补种数次仍未成活。4人内心很是着急,在看到同村马青家郁郁葱葱的草莓地后,4人不由动起了歪脑筋。

  马青系农学专业毕业,在杨庙村承包土地从事草莓苗的繁育工作,其繁育的草莓苗易存活、产量高,远销全国各地,年销售额达数百万元。但马青种植的草莓苗经常被盗,前后报警不下4次,甚至他的苗地还曾被人恶意喷洒过剧毒农药,对此他也感到头痛。

  2023年10月10日,王星等人经商议,决定从马青家偷一些草莓苗回来补种。当晚,王星等人来到马青的草莓苗地,合力挖掘并盗走草莓苗6000余株。回家后,4人将草莓苗平分,并栽种到自家草莓苗地上。

  第二天早上,马青发现草莓苗被盗挖,立刻报警。幸运的是,这一次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嫌疑人,并将王星等4人抓获归案。

  赔礼道歉获谅解

  据被害人马青介绍,被盗的草莓苗是他从浙江省农科院购买“红颜草莓”原种苗自行繁育成的一代苗,经价格认定,该草莓苗每株价值2.5元,被盗的6000余株草莓苗总价值约1.5万元。对于这一被盗数量和价格认定结果,王星等人提出异议:“我们就是为了长草莓,不可能去偷这种不结果的种苗,我们之前买的苗都是每株0.3元,他这个价格太高了,而且,我们盗挖的时间是10月份,还不到种植种苗的时候……”

  面对王星等人的辩解,检察机关一方面会同公安机关实地走访被盗挖的草莓苗地,了解草莓苗种植的具体方法,并对比案发后拍摄的现场图片,寻找参照物重新测算被盗地块面积;另一方面,走访价格认证中心,调查了解《价格认定结论书》出具的相关情况,调取实物查验、市场调查等记录,询问同村其他购买种植草莓苗的农户,咨询市农科院草莓种植领域的专家,了解草莓苗种苗及生产苗的繁育过程及异同。综合全案证据材料和补充了解到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心里有了底。

  调解中,案件承办人阐明了检察机关认定该案的理由和依据,倡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王星等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于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可,并向马青赔礼道歉,马青也表示谅解,不再追究他们4人的相关责任,并主动减免了一半的赔偿款。

  综合履职服务三农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是草莓之乡,其“红颜草莓”享有盛誉。该村有草莓种植户80多家,总面积超500亩,亩均收益超万元。在该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到草莓产业对杨庙村的重要性,在案件办理中,聚焦提升草莓种植户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关系,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检察机关在案发地开展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等应邀参与听证审查,当地草莓种植户和村组干部旁听。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情况、法律适用、相对不起诉的理由进行阐释,听证人员听取意见后进行了评议,综合考虑到王星等人盗窃草莓苗的主观恶性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

  借此机会,检察机关还促成被害人马青与王星等人结对互助,由马青助其解决草莓种植的难点,并鼓励王星等人与马青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由马青提供草莓苗和技术支持,收益共同分红。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与该村共同建立了乡村振兴检察联络机制,设立检察联络员,定期走访,收集梳理涉农线索并开展法治宣讲。为支持当地草莓产业发展,检察机关还主动“牵线搭桥”,与当地政府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联系,发挥协同优势,帮助当地农户排忧解难,持续护航杨庙村特色产业发展。(文中涉案人物为化名)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