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自称“有门路”帮忙解决问题,从而骗取受害人4万余元。近日,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2年10月,李某因无力偿还网贷,正四处筹钱。一天,他与朋友聊天时,听说一家KTV被公安机关查封。李某想起曾与该KTV一个叫徐某的女孩加过微信好友,但从未联系过。于是,李某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警察与徐某联系,看看能不能弄点钱以解还贷之急。随后,李某便通过微信将徐某约出来见面,自称是正在查办该KTV案件小组的警察,说徐某可能与该案有关。没想到徐某信以为真,立即请其帮忙。李某窃喜,借此向徐某索要了4万元现金和一些烟酒。
过了半个月左右,李某换了一个手机号码联系徐某,自称是公安局的何某,正在查办该KTV案件。徐某听出李某的声音,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李某冒充警察骗得徐某财物价值人民币4.6万元。2023年9月,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按照正规程序办事,不要谋求走关系。擦亮眼睛,切勿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