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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上撒网捕鱼被行船拽下,损失谁来赔?
2023-11-27 11:43: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鱼米之乡,河网密布,船只往来频繁,而桥面撒网捕捞现象频发,渔网和船只擦肩而过的惊险时常发生,甚至还有人因为桥上撒网捕鱼被船只拽下酿成悲剧。近日,苏州吴江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夏日的一天傍晚,张某在省道路段的一座桥上撒网捕鱼,突遇陆某驾驶运输船从桥口开出,张某的渔网被兜住,张某从约6米高的桥上摔下,掉落到船只上。张某当场昏迷,右手腕部及背部脊椎多处摔伤。路人报警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治疗,被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坠积性肺炎等”,出院后被鉴定评为八级残疾。张某将船只驾驶员陆某及船只所有权人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未取得捕捞证,非法在航道桥面上撒网捕鱼,其撒网捕鱼行为,严重影响陆上道路交通、水上船舶航行,其亦因撒网不慎被行驶的船舶拖拽跌落受伤,因此其对案涉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负主要责任。同时案涉船舶并未取得相应证书,驾驶员陆某亦未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其驾驶船舶时未尽到谨慎驾驶及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对张某遭受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由于陆某系为刘某提供劳务,因此,应当由接受劳务一方即刘某对张某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案涉船只所有权人刘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8051元,张某自行承担损失338102元。判决后,被告依法履行了判决义务。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