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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多次违规 检察官建议从严量刑
2023-11-27 11:4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我们已将黎某案件的判决结果及时通报各监室,强化在押人员警示宣传教育。这个案件的办理,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利于在押人员改过自新,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近日,淮安市洪泽区看守所所长魏广对洪泽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黄俊说。

  轻微违规70次、一般违规13次、严重违规1次……2022年底,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洪泽区看守所羁押。在押期间,黎某不服管教,屡次违反看守所规定,欺压打骂同监人员,多次打架斗殴。

  2023年7月18日,看守所就黎某羁押期间表现制作《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认定表》,连同多份同监室其他在押人员的谈话笔录、陈述等证明材料,报送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审核。

  驻所检察官黄俊收到黎某在押表现相关材料后,当即依法开展全面调查了解,多方面取证核实,签署意见后提交刑检检察官。

  为更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019年5月,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依据实施办法》。该办法详细列出了量刑时酌定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各种情形,其中,在监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欺压凌辱其他在押人员等情形,可认定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并案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对认定表所载内容进行审查后,将黎某羁押期间表现作为量刑建议的依据之一,在庭审中举证、质证。”检察官云凤飞说。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决定对黎某从严处罚。近日,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