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695人,不批准逮捕214人,不捕率23.54%。
决定起诉2994人,决定不起诉579人,不诉率16.2%。
2.认罪认罚情况
认罪认罚适用率91.73 %。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95.94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36 %。
3.诉讼监督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96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0件,已纠正162件,采纳率95.29%;提出抗诉14件,法院判决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抗诉改变率77.78%;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6件,已纠正152件,采纳率97.44%。
二、刑事执行检察
对“减假暂”不当提出纠正63件,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5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4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2件。
三、民事检察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抗诉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47.83%;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6件,法院
采纳46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7件,法院采纳40件,采纳率85.11%;支持起诉99件。
四、行政检察
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采纳8件,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5件,法院采纳26件,采纳率57.78%。
五、公益诉讼检察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45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8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72件;诉前检察建议269件;提起公益诉讼36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六、未成年人检察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40人,不捕27人,不捕率40.3%;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2人、不起诉人107人、不诉率67.3%;附条件不起诉6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8.25%;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9人,起诉1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