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885人,不批准逮捕256人,不捕率22.44%。
决定起诉4528人,决定不起诉894人,不诉率16.49%。
2.认罪认罚情况
认罪认罚适用率89.26 %。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95.27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92%。
3.诉讼监督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5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31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7件,已纠正257件,采纳率100%;提出抗诉21件,法院判决1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1件,抗诉改变率68.75%;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25件,已纠正225件,采纳率100%。
二、刑事执行检察
对“减假暂”不当提出纠正63件,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1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4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2件。
三、民事检察
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抗诉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6%;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1件,法院采纳51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2件,法院采纳52件,采纳率100%;支持起诉126件。
四、行政检察
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2件,法院采纳62件,采纳率100%。
五、公益诉讼检察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75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86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66件;诉前检察建议474件;提起公益诉讼47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六、未成年人检察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54人,不捕34人,不捕率38.64%;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3人、不起诉人146人,不诉率56.37%;附条件不起诉130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8.15%;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9人,起诉2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