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全省首例销售伪劣医用口罩案,法院当庭采纳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
检察干警顾秀国:以烙画为笔,绘就乡村 “福禄” 路
【光影·故事③】夏日里的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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