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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着眼“微形象”保障律师权利
2021-08-11 10:07: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孙春阳 乔文秀)近年来建湖县检察院着眼“微形象”,积极助推新型检律关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法保障律师权利。

  借力网络与制度,展现高效形象。充分应用“业务应用系统+微信群+12309”,构建网、信、电、面多维格局,落实“三个一分钟”要求,确保案件程序性信息告知全覆盖、零盲区、动态共享。电子卷宗制作“当日卷当日毕”,以光盘“打包”保障阅卷随到随取随走。依托系统对律师预约申请事项、听取律师意见等情况实时、动态监督,对回复不及时、拖延推诿等阻碍行为及时督促依法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打好协作与配合,塑造有为形象。打好组合拳,实现检律双方“分工不分隔”,共担职业共同体职责使命。开展多项协作交流,以“附卷”为标准要求检察官与律师针对案件进行深入交流,切实助推检律关系的和谐发展。共同做好矛盾化解,运用律师介入的群众工作手段,充分发挥律师中立优势,变被动应对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依法维权,增加信访案件办理的实效性和信访部门的公信力。

  落实规范与救济,树立公正形象。破除闭门办案的陈旧做法,克服强势思维,制定出台《审查起诉过程中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的实施办法》。探索刑事案件“诉前会议”,组织检律对案件中的证据合法性、全面性问题互相交换意见,避免误解误判。设立律师评价机制和投诉专线,集中开展“点对点”反馈工作,逐所逐人逐条过堂并跟踪反馈,实现受理、协调、督办和答复全流程“一条龙、一站式”快速服务。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