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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助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1-08-11 09:52: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庆兰 陆吟秋)7月13日清晨,随着一声“增殖放流活动现在开始”,119万多尾活蹦乱跳的鱼苗、32公斤的蟹苗从海安市雅周镇迥垛大桥下投放,流入曲雅河中。

  这是继去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河长制办公室等部门,在该河段第二次组织实施的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迥垛大桥定点放流结束后,该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团队干警又与农业农村局、河长办负责同志一起,乘坐巡逻艇进行补充放流,并开展河道水生态环境巡查工作。

  据了解,2020年以来,海安市检察院办理了高某、王某二人非法电捕鱼,花某夫妇二人、王某某非法捕捞鳗鱼苗等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院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同步推动惩治违法与修复生态环境,积极督促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和资源损害赔偿。该3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应赔付生态修复赔偿金6万余元,此次增殖放流鱼蟹苗的购买资金正是来源于上述3起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赔偿金。

  编辑:孙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