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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的检察官”系列报道(二) | 沈晓明:在守望中“蝶变”
2021-04-20 10:02: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宿迁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沈晓明说。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一段话,也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好的诠释。留着短发、戴着黑框眼镜的沈晓明,总是给人一种邻家女孩的感觉。其实,她在检察机关已经工作了14年,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也有9年了。而在此之前,她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工作,办理过数百起案件。2012年起,沈晓明开始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路走来,变化自然是有的,比如昔日的小姑娘成长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新同事眼中的“老检察”;比如曾经柔弱的肩膀,也能挑起沉重的担子。为了守护游戏中的孩子,她将自己“蝶变”为一名有态度的“守望者”。

1一起案件一项改革

让特殊保护理念扎根心底

“刚开始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对涉罪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理念不是很理解,直到办理了一起高中生故意伤害案。”沈晓明说。小朱,案发时是一名高一学生,因琐事纠集杜某某、李某某等人殴打他人。在斗殴过程中,杜某某、李某某等人持刀致一名被害人死亡、一名被害人轻微伤。小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我特别后悔,后悔遇到问题时冲动、不冷静;我恨爸爸妈妈,他们根本不管我……”法庭上,小朱哽咽地说。小朱悔恨的泪水和孤独的眼神,触动了当时刚成为母亲的沈晓明。她加班加点梳理每一个证据,厘清小朱在案件中的作用,走访了解小朱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在校表现,查阅省内外相关判例,建议法院从轻判决。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二审改判小朱有期徒刑3年。看到小朱和其父母感激的眼神,她领悟到特殊保护的价值和意义。“成年人司法向后看,关注行为的应受惩罚性;未成年人司法向前看,关注行为人的需要保护性。转变思维方式和办案理念,这是我们工作的当务之急。”2017年,检察机关专门设立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当时的部门负责人这样对沈晓明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查清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了解导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综合作出最有利于其成长的处理决定。这意味着,办案检察官必须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开展案外工作。因此,有的人嫌麻烦,不愿意做。但沈晓明不仅不嫌麻烦,而且通过探索改进案件审查报告模板,倒逼涉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方式改变,进而转变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理念。后来,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承担起这项改革试点工作,沈晓明全程参与调研、案件审查报告模板制定等工作。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案件审查报告看似只增加了几块内容,但办案检察官的工作量却翻了几倍。他们不仅要审查犯罪事实,还要审查犯罪成因、犯罪后表现、家庭监管及社会支持条件,最后提出犯罪预防建议和安置处置意见。按照沈晓明的说法,这是逼着办案检察官花费更多时间去全面了解涉案的未成年人,并将相关的事实写入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在法庭上进行质证。一年多时间,全市检察机关基本建立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新模式,办案理念得到有效转变。不仅如此,新模式中的“人格甄别机制”成为“宿迁样板”在全省推广,部分内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纳入案件审查报告模板,相关做法被省委《江苏改革简报》等转发。

2一个议案两个试点

让综合保护成为行动先导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后,宿迁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诉后判决不满一年有期徒刑案件数量全省第一,附条件不起诉率位列全省第三。一味保护,是否会导致恶性案件屡发?社会上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质疑随之而来。这个问题,也是沈晓明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她认为,涉罪未成年人绝不能“一放了之”,提升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走上正途才是最终目的。2018年1月,省市两级1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的议案。接到议案交办单后,沈晓明迅速组织开展调研,起草了《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实施意见》,在市级层面推动8个部门建立帮教矫治联动机制,并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分级分类帮教矫治,启动了宿迁首例由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保障、专业人士帮教的“走向阳光——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这是我们第一次接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不知道能不能做好。”项目负责人、宿豫区心理协会会长纪乐杰说。这一年,宿豫区有33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帮教矫治,其中24人重新就业、9人重返校园,且均未再犯罪。2019年,宿豫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85.7%。“我以为我的人生就这样了,没想到第一次有人听我说心里话,第一次和父母有了贴心交流,第一次找到了人生的方向……”一个接受帮教矫治的涉罪未成年人说。虽然这一创新做法效果很好,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于是,沈晓明和同事积极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寻找能将社会各方力量凝聚在一起的路径。经过申报和评估,2019年4月,宿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确定为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单位之一,全省仅2家。领导把试点的任务交给了沈晓明,安排她到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带领未检部门的检察官边试边行。

“中心主要工作是将与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有关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矫治等工作‘集合’起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的人做,让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2019年8月,“七彩藤”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中心正式“营业”时,沈晓明向参观者介绍道。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她还牵头研发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2019年11月,一幅疑似未成年人遭遇家暴的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快速传播。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接到举报后,沈晓明等人立即联系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便提前介入;通过“七彩藤”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中心委托心理咨询师为孩子提供心理疏导;联合妇联对孩子的父亲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因为跟进及时,孩子的父亲受到惩罚和教育,父子关系也得到修复。该案被央视报道并入选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获评宿迁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和宿迁市政法领域首届“改革创新十大项目”。

“其实,最让我觉得有价值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向我们反映情况,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保护力量正在集聚。”沈晓明自豪地说。202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等联合启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工作,宿迁再次挑起重担、探索实践。

3一种态度一个方向

让专业保护成为“监护”标准

“‘干一行、爱一行’是我的工作态度,‘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是处世态度,‘每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活的辜负’则是生活态度。”沈晓明平静而坚定地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家庭监护缺失是最主要原因。沈晓明认为,当国家成为“监护人”、检察官履行‘监护人’职责时,就必须有态度、有能力、有方法,这样才能提供专业的司法保护。她坚持“宽容不纵容”理念,用心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2017年以来,她指导和办理的5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公告)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江苏省检察院典型(公告)案例。她坚信“专业为王”,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办案之余,她考了心理咨询师证和社工证,牵头组建未检“匠星”创造营,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和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她撰写的调研文章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一等奖。她坚持“防重于治”,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她是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牵头成立“七色光”巡讲团,开展进校园专题巡讲活动30余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欺凌问题,她促成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推动市综治办、市教育局等9家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市人民检察院因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她个人也被荣记二等功。

“最喜欢听《风吹过的街道》,最喜欢村上春树和亦舒的作品,最享受跑步时的自由自在,最想通过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监护人’,去守护孩子们五颜六色的梦。一切正当时,一切刚刚好……”对于未来,沈晓明充满期待。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