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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检·2021】系列报道:服务保障民企发展,他们这样做……
2021-12-07 09:54:00  来源:宿迁市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依法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这一年,他们主动发力服务保障民企发展;

  创新工作机制方法,探索企业合规宿迁模式,让企业焕发生机;

  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完善司法保护体系;

  严惩食品药品犯罪,守护百姓基本生活安全……

  今年以来,为切实贯彻涉企案件“少捕慎押慎诉”办案理念,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更多地运用“电子手铐”代替逮捕强制措施,大幅降低涉企案件逮捕、起诉率。

  图片故事:宿迁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医药有限公司、高某等人涉嫌单位行贿一案过程中,积极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办案理念,在充分开展涉企办案影响评估的基础上,决定对企业经营负责人高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其采用“电子手铐”监督执行,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作用,今年以来,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第三检察部牵头落实“三函”工作法,通过制发涉法防控建议函、涉法救济指引函、涉法风险预警函,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增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图片故事:宿迁检察机关深入涉案企业开展案件回访,考察企业经营状况。

  图片故事:宿迁检察机关联合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与40家建筑用工单位及部分农民工代表召开企业欠薪风险防范交流会。会议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因企业欠薪引发的刑事案件,告诫广大用工单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宣读了《风险提示函》。

  今年以来,第三检察部持续开展“四个最严”专项活动,着力打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司法保护,降低“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

  图片故事:宿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某大型菜场个别经营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通过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抽样鉴定、查找上下线及时固定证据,精准认定犯罪数额,为案件迅速提起公诉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检察部坚持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在实现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同时,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故事:某案件当事人吴某专程从外地驱车前往检察院,将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承办检察官手上。2012年初,吴某为朋友谢某提供担保,但谢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潜逃,担保人吴某被执行工资。2019年底谢某归案,吴某闻讯后将证据材料递到检察院。主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案情存疑,当日下午便将补查手续移送公安局。经过提交新证据,最终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