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宿迁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6件,公益保护的智慧正在宿迁大地上焕发着治理优势、治理能量。2020年6月29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三周年前夕,宿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和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三年间,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一路“跨越”到全省前列,走出一条特色路。
赢在新起点
“撑腰生态”守红线
公益诉讼,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公益。作为“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宿迁,生态是立市之本,绿水青山是不可逾越的发展红线。
宿迁检察公益诉讼探索的“第一枪”直指破坏生态者。
2018年4月2日下午,宿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第三人仲某怠于履行林业保护监管责任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宣判,除了被告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外,同时责令被告单位60日内对第三人仲某作出责令其补种被盗伐253棵杨树株数十倍树木的行政处理决定。该案是宿迁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后入选 “全国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将生态这个最宝贵的资源和最大优势上升到社会公共利益予以保护,宿迁检察牢牢守住这条“红线”。
紧盯新领域
拓展范围优质态
围绕公共利益保护,处处都有“检察蓝”的身影。
从策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传统热点难点领域,到危化品安全生产、公共设施场所安全、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增范围,宿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五大领域外案件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公益诉讼“阵地”。
在全市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守护河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2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0件,行政机关已整改落实172件。开展舌尖上的安全“百日会战”活动,重点办理涉及食品药品案件131件,就销售含毒减肥药、添加罂粟制售面皮、“铝包子”等损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4件。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7件,涉及生态资源373件、食品药品106件、国有财产保护30件、其他领域288件。提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60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决议》为公益诉讼明确了办案范围,我们将聚焦点从常规领域转向新领域案件,不断优化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态。同时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注重向类案监督拓展,力争拓宽办案思路,延伸办案效果。” 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杰说。宿迁以改革创新闻名,同样,宿迁检察公益诉讼用创新与探索走出了一条特色公益诉讼之路,担起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的职责。
激活新动能
“圆桌会议”聚合力
2019年6月,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境内国道以及省道沿线非法销售成品油活动十分猖獗。经调查核实,有非法加油点达30余个,安全隐患巨大,严重危害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全面调查核实,同时走访相关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并当面送达。同时,积极联络召开“圆桌会议”,共商解决对策,促成5家单位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取缔了非法加油站、储油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点7个,查获成危化品130余吨,行政拘留12人,罚款30余万元。
由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的“圆桌会议”,共商工作难点,厘清职责交叉的问题,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这起案件,也是我市公益诉讼合作共赢的一个典型案例。
新起点,新担当,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业务共研、线索移送、公益修复等协作机制上相互配合,形成协同治理效能,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让公益诉讼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焕发出蓬勃的优势和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