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座的各位老师培养的不是普通的学生,而是未来的老师,关于加强校园法治教育、预防违法犯罪这个话题,我首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说起。”
8月28日,宿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举行了第三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兆东走进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为全校教职工上法治教育课。
面对“老师的老师”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是一所公办师范类专科院校,面对“老师的老师”,推动校园安全建设需要强调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从“一号检察建议”说校园安全
刘兆东副检察长向全体教职工详细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 的出台背景与落实情况。
他指出,校园安全第一主体责任是学校,校园安全既是老师、学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也是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职责。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他深入剖析了“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安全问题、校园公共设施和食品安全问题、校园周边安全问题、教职人员廉洁操守”等五类学校常见安全问题。
从教师犯罪情况谈校园法治教育
对教师犯罪情况,他指出,教职工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性侵案件、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职务犯罪时有发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对加强法治教育,刘兆东副检察长建议:
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加强生理卫生、安全防范教育,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助等措施,防患于未然。
始终聚焦法治教育。经常对教师进行法律教育,强化学校的管理责任、报告义务。
常态抓紧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者合一,加大师德培训。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评价与考核,加大学生及家长的监督权和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