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虚假诉讼不留情面严厉打击
2018-03-15 11:04: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高扬
    “虚假诉讼当事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串通起来,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了司法资源的浪费,扰乱了审判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同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对于虚假诉讼,应该不留情面严厉打击。”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新蕾刺绣部主任成新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成新湘指出,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关于检察机关对于虚假诉讼开展专项监督这项工作让她印象深刻:检察机关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房屋买卖、驰名商标认定等领域,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重点监督“规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务机构“居间造假”。“不仅打击面广,而且打击成效显著。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877件,对构成犯罪的起诉452人。”成新湘说。
  “检察机关在打击虚假诉讼方面取得的成绩值得称赞。我曾有过类似经历,有人冒充我的签名在贷款合同担保书上签字,导致银行要求我还款。好在后来证明了签名并非我本人签字或授权,我才避免了损失。”成新湘说,虚假诉讼往往是熟知法律的双方当事人串通起来,企图钻法律的漏洞,严厉打击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是预防。她建议检察机关继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编辑:臧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