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沈女士等四人带着一面印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走进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这面锦旗,承载着她们对检察官帮助追回3.6万元欠款的深深谢意。
时间回到2021年,沈女士等人出于信任,将5万元借给了同事杨某某,并约定了还款日期。然而,还款期限到后,杨某某却始终未能还款。
在多次催款无果后,2023年4月,沈女士等人向法院起诉,希望能讨回欠款。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但杨某某并没有按期履行,沈女士等人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了杨某某名下1万余元的工资收入,并冻结工资卡。强制执行期间,杨某某擅自变更工资卡,将部分工资收入挪作他用,逃避执行,侵害了沈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据该区公检法打击拒执犯罪协作机制移送案件线索,杨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4年11月4日,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受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仔细审查案件的民事及执行证据材料,主动与执行承办法官沟通,深入了解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又向杨某某充分释法说理,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面临的严重后果。通过不懈努力,杨某某终于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并明确还款时间及数额。在此过程中,检察官一方面督促杨某某按期尽快还款,另一方面也与沈女士积极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2025年4月15日,杨某某终于将最后一笔还款交到了沈女士等人手中。
2025年4月29日,考虑到杨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情节,且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南通开发区检察院对杨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