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当“跑分”遇到“黑吃黑”
2024-02-19 11:2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吃定对方不敢报案,他们准备“黑吃黑”。1月26日,经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追缴违法所得。

  “李哥,我这边有一个稳赚不赔的生意,你要不要参与?”2023年8月,李某接到了王某(另案处理)的电话,王某在电话中介绍了一个“赚钱方法”。原来,王某事前联系了外地的3位“操盘手”(另案处理),现需找人提供银行卡帮忙“跑分”,成功后可获取一定的抽成。

  李某闻言,立即邀请自己的好友孙某加入,并让孙某办理了一张银行卡。

  “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将这笔钱扣下,自己干票大的呢,反正他们也不敢报警。”与“操盘手”确定时间后,王某突然产生了一个“黑吃黑”的想法。他告诉李某和孙某,这次目的不在于“跑分”,而在于最大化地吞下这笔钱,事后三人分赃。思考片刻后,李某、孙某均点头同意。

  为确保万无一失,李某等三人制定了详细的计划,由李某安排驾驶员林某(另案处理)随孙某前去,及时传递消息,确保方便李某第一时间带人前去拦截。

  第二天,3名“操盘手”如约而至,驾驶员林某驾车带孙某及“操盘手”前往偏僻处转账,李某则带人在附近蹲守,准备随时接应。按照“操盘手”的要求,孙某交出了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由“操盘手”操作转账。

  眼看“操盘手”一直来回转账,孙某决定开始实施既定计划,他以即将上班为借口,逼迫“操盘手”尽快将手机等物品还给他。见孙某情绪激动、不愿配合,“操盘手”只得先放孙某下车,却扣留了他的银行卡,让孙某忙完后回来继续协助转账。

  过了一会儿,孙某陆续收到这张银行卡在ATM取款的信息。情急之下,他按照李某的指示,通过手机银行将卡内剩下的5万余元转移到另一张银行卡中。

  经查,孙某涉案银行卡内流水为55万元,“黑吃黑”金额为5.05万元,其中王某分得8000元,孙某分得2.05万元,李某分得2.2万元。1月26日,法院以盗窃罪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卢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