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00”或“+”的境外电话时,大家多数会觉得是诈骗电话。但若来电号码是本地的,你还能继续保持警惕吗?两部手机,一张电话卡,一根转接线,就能使境外拨来的网络电话秒变国内来电。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
“手机口”诈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架设GOIP、VOIP等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二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
王某甲、王某乙等人明知上家实施电信诈骗活动,仍办理了8张电话卡,从上家处获取3台“手机口”设备,为其提供话务服务。该设备由两部手机、一根连接线组成,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语音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插有电话卡,用于向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连接线则具有语音中转功能,可将境外电话转化显示为本地号码。
在上家拨打诈骗电话的过程中,王某甲、王某乙利用聊天软件向上家发送设备的账号、密码,根据收到的黑话“下课”(即通讯断开)“上鱼”(即诈骗成功)以及更换地点、丢弃电话卡的指令,看管、维护设备,最后以买卖USDT虚拟币的方式与上家结算。二人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电信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四天内各自获利3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明知他人拨打电信诈骗电话,仍帮助架设互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参与诈骗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在电信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被告人王某甲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被告人王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均并处罚金。
姑苏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小心网络上宣称“日进斗金”的兼职陷阱,切莫贪图小利而以身试法,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同时要提高反诈意识,做到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