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入职艾德(化名)公司后,就一直担任车间技术员。后来,他因不满上级工作安排,两人产生了纷争。2022年11月,在一次激烈的争执后,李某选择离职,并在心中酝酿了“复仇”计划。
2023年1月底晚7时,已入职新公司的李某,趁着放年假的时机,来到艾德公司实施计划。身着厂服的他很自然地混入了厂区,并迅速躲进了车间大楼一楼的厕所内。一直等到第二天凌晨,李某才全副武装来到四楼车间,将3台机器上的4个控制器拆卸下来。李某快速将控制器带回一楼厕所,待到17时左右,才混入下班的人群中离开。当晚,李某用布垫、纸箱等进行了打包。第二天,李某将封装好的纸箱交给父亲,以工作事由委托父亲暂为保管。
艾德公司节后复工后,发现控制器丢失,于是报警求助导致案发。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李某。为了不耽搁正常运行,艾德公司临时找了控制器进行安装,确保了机器正常运转。经价格认定,丢失的控制器及其拓展模块价值人民币20万余元。到案后,李某归还了控制器,并赔偿1万余元,用于弥补短暂停工造成的产能损失。
2023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李某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主观上是想通过拆解口罩机的关键部件来破坏生产经营,让公司问责车间主管从而达到报复的目的,客观上所造成的损失就是生产设备的变相损毁价值,其行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2023年9月,经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