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外地嫁到沭阳,在当地无亲无故,能这么顺利拿到赔偿款,多亏了公检法干警齐心帮助,真不知怎么感谢才好。”12月8日,当申请人王某从沭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栋手中接过50万元赔偿款后,禁不住流下了感激的热泪。
2021年12月11日,沭阳县耿圩镇村民小吴在执行某公司运输任务时因交通事故死亡,小吴的父母吴某、赵某,妻子王某和女儿吴某某共获赔偿款121万余元,由吴某保管。王某多次向老公公吴某要求分配这笔赔偿款,但吴某却不愿分钱给王某母女。无奈之下,王某和女儿吴某某到沭阳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赔偿款。今年4月17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给付王某、吴某某54万余元,吴某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吴某进行法律释明,吴某却不予理睬。法院对吴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吴某仍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因吴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沭阳法院第一时间将吴某移送公安机关。
在拒执罪刑事审判阶段,吴某的子女迫于压力,将藏在其父亲家中的50万元现金交给法官,法官清点数额后,当场交给申请人王某。王某自愿放弃执行余款并出具谅解书,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