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王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徇私枉法一案,由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该案由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管辖。
2019年8月8日,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徇私枉法罪对王剑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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