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凌晨4时许,广东省惠州市某环保公司工人邓某驾驶夜间洒水车像往常一样在惠城区江北路段洒水作业。由于光线昏暗,碾轧了醉酒躺在道路上的张某,致使其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邓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随后,邓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惠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惠州市看守所。
原本一切都按部就班进行,邓某将在看守所接受法律对他的审判。然而,一次普通的聊天,竟然改变了这一切。
有天午后闲暇之余,该院侦查监督科的小张说起了几天前刚刚批捕的这起邓某交通肇事案。原来,邓某家境贫寒,妻子患有重病,治疗需要高额的医疗费。两个女儿是在校大学生,每年还需要昂贵的学杂费。邓某是这个家的主要经济来源,可本案的发生,让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遭遇重创。
“春节将至,如果邓某能回家和亲人们一起过年,无疑能给这个家庭增添一丝暖意。”这个念头在驻所检察官脑海里一闪而过。经仔细查看卷宗,又对邓某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进行初审评估后,他们认为,该案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条件。
今年1月15日,邓某的妻子向惠州市检察院申请对邓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驻所检察室受理后,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汇报。经查,邓某家庭状况属实。鉴于邓某在惠州有固定住所,在亲友的帮助下,已积极赔偿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于是,驻所检察室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1月19日,对邓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几天后,邓某和家人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惠州市检察院。温暖的阳光下,检察官胸前的检徽闪闪发光,格外耀眼。
(本报记者韦磊通讯员任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