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时,面对满载的货物和有限的座位,你是否有过这样的念头:干脆坐进货厢里,凑合一程?高峰期打车难,你是否会选择叫一辆“货的”?骑行太远,你是否和骑友一起打“货的”,携车坐在货厢内,享受返程的惬意?然而,你可能并不知道,这些看似方便的选择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意外发现一名货车司机将未成年人和电动车混载的情况。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承办检察官与交管部门进行磋商,督促交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交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司机作出行政处罚,并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货运司机的普法和检查力度,增强货运司机的法治意识。
货车违规载人并非个例,而是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货车司机们坦言,现在拉货单太少,能挣一笔是一笔;乘客们则表示,打车实在打不到,不如叫“货的”,既快又方便。在社交平台上,有很多分享自己打“货的”笔记,甚至有照片展示货箱内坐满了人的场景。这些笔记下面的评论纷纷表示“学到啦”,点赞收藏以备不时之需。在一些货车司机因为载人被处罚的新闻下,也有不少网友表示不必上纲上线。这些现象令人担忧,也充分说明了大多数人对于货车载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认识不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人货混装、不拉货只拉人都是违反车辆管理法规的行为。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有科学依据的。不同性质的车辆的安全性能是根据不同车型、不同用途来设计生产的,有着极大差异。作为拉货交通工具的货车,大多数是面包车,自重轻、重心高、车体脆弱、速度又快,除副驾驶座位可乘坐之外,其车厢内并未安装座椅,且在车厢内未设置其他安全措施,本身就不符合载客的安全标准。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或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后方货物很有可能发生位移,对车内人员造成伤害;一旦发生侧翻,货物会和车内的乘客混杂在一起,对救援极其不利。此外,违规拉客构成合同无效,货车载客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和商业险也不予赔偿。
生命重于泰山。广大群众要当好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货运司机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置他人安全于不顾。